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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4章 万税万税万万税

  第534章 万税万税万万税 (第2/2页)
  
  对哪个谋士言听计从,也就意味着在见识与谋略方面完全被对方把持控制,这对于当政者来说,是非常不利的一件事。
  
  “长猷曾在魏国中枢为官,对税法知之甚详。这北朝的税制,都是与均田制配套的。均田先不说好坏,建立在其上的租调制,就大有问题。特别是与梁国的实际情况有很大出入。”
  
  刘益守叹息了一声,陈元康毕竟是长期待在建康,没有在梁国四处跑,见识各地风物。
  
  “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,为租;交纳绢二丈、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、麻三斤,为调;服徭役二十天,闰年加二日,是为正役,若不需要其服役,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,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,为庸。
  
  凡是均田人户,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,均按丁交纳定额租庸调即可。主公认为这有何不妥呢?缴纳数额可以慢慢调整嘛。”
  
  陈元康非常自信,不觉得自己的方案有什么大问题。这一套在北魏实行多年,非常成熟。
  
  “每户无论有多少田,都按户里的人头交税。可是如果参与均田的人没有田了,他们还要缴纳如此重的税负,要怎么办?一户当中,丁口有多有少,丁又添丁,每一个家庭的负担实际上相差甚远。
  
  这还不包括那些世家豪强土地兼并的。”
  
  刘益守直接指出了均田制里面最大的问题:不仅每一户的负担不同,参与均田的人若是没有田了,他们如何承担赋税也是个大麻烦。一不小心就会逼良为匪。
  
  这种问题听起来就像是红烧排骨里面没有排骨一样,但在现实当中,却又是普遍得不能再普遍。北魏的覆灭,起码有一大半的直接原因在这里。
  
  刘益守接着说道:
  
  “魏国的租调制度,不是赋税太重,而是赋税太轻!而杂税又太多太重!正因为制度不完善,所以才出台很多杂税补充亏空。
  
  土地与土地的成色不同,而交税按户口附加杂税,其中一进一出,不少无权无势之人就不得不家破人亡了。
  
  失去土地无法交税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豪强,这种依附,是没有选择性的依附,平时为佃户,战时为私军。
  
  若行此法不出十年,梁国必大乱。若要维持,则需要定期处置豪强杀一儆百,不断的实行均田……为长远计较,此法不可取。”
  
  刘益守长叹一声,古人的见识,果然是受到了时代的局限。南朝这边的情况更复杂,幺蛾子更多,只是陈元康都不知道而已。
  
  南梁实行的占田制,土地你开垦了就是你的,允许买卖。且不说这是不是合理,就说这征收的东西,漏洞也很大。
  
  建康周边有大户人家,围墙种果树,种千株橘树,一年得橘换帛千匹,而不纳一文。这便是钻了税法的漏洞,因为果树不在田税的征收范围,又是按户收税。
  
  你种粮食和桑麻才收税,果树是自己在长的所以不收税,更是有“千人一户”纳税的可笑现象。
  
  我们家就是人口多,一户一千人,收一户的税,你不服咬我呀!
  
  这种税法的局限性可想而知,以至于根本就名存实亡,导致梁国各地各行其是。民户纷纷逃亡隐藏山林为盗匪或者依附于世家大户,官府以商税为主要收入以维持运转,国家日渐积贫积弱。
  
  捏着鼻子说,倒是跟刘益守前世取消农业税有点类似了,不同的是田税的钱都掉进了世家大户的口袋里而农民啥也没捞着。
  
  陈元康不是没看到这个问题,改“占田”为“均田”,便是一大进步。只不过很多细节不值得推敲。这个政策,明摆着是促使那些自耕农向世家大户靠拢的。
  
  “那主公的意思是……”
  
  陈元康有点迷糊了,这也不行那也不行,总要拿个办法出来吧?
  
  “第一个,我们在两淮颁布的军功授田制,这个就不要改了,但是要彻底免除赋税,增加征调兵员的力度,让他们家人好好过日子,家中子弟长年在外从军,为国征战。
  
  所授田亩不得买卖,不得撂荒,但可以请佃户耕种。”
  
  明白了,这是在培养军功阶层。
  
  陈元康微微点头,两淮地区自刘益守到来后,战乱消失了,反而分田无数,家中子弟大多有从军者,刘益守在那边,以寿阳为中心,几乎是皇帝一样的存在。
  
  那边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萧氏一族,早就把刘益守当天子了。毕竟,他们的田都是刘益守下令分配的。
  
  “此法甚好,以保军心。”
  
  陈元康微微点头说道,对自家基本盘,以稳健为主,塑造军功阶层势在必行。梁国满地豺狼,又是好臣无数,要是没有基本盘,你拿什么去号令天下呢?
  
  “建康周边和三吴地方,商贸极为繁荣。此地按资产征税,无分大户小户。家中田宅多者多征税,家中田宅少者少征税,家徒四壁者不征税。
  
  派人在建康内外进行资产清查,若有田宅无人认领者,贴上封条收归国有。资产不仅要把田宅算上,城内商铺,果园,牲畜等物也要算上。
  
  这波不是抄没了很多世家的田产们么?
  
  将这些田产实行分田到户,但不实行租庸调,依然是按资产收税,田多就多收,田少就少收!具体细则你慢慢想,后面给我就行了。这些地方,也是稳健为主,敛财为辅。”
  
  这倒是个办法啊。
  
  陈元康微微点头,不得不说,刘益守考虑得还是挺周全的。
  
  “那荆襄与南阳呢?”
  
  “那边田多人少,就军功授田,以军户为主。当地大户,则按田亩收税,无分人头。没有人肯认领的田亩,直接收归国有再授田。”
  
  陈元康总算是弄明白了刘益守的思路。
  
  世家大户,如果要“免税”一部分,那就必须把自己旗下的佃户变成军户,实行军功授田。这样一来,就等同于跟刘益守绑在一辆战车上,必须参与北伐。
  
  如果不愿意让出一部分利益,那就必须“有钱的出钱”,按资产收税收到你服气为止。
  
  而环绕在那些世家大户周边的军户,家里都是有子弟在军中的,人家不交税,你敢土地兼并试试?
  
  刘益守的办法,都是围绕着北伐来的,所谓有钱的出钱,没钱的出人,这就是官府所允许的收税方式,其他的都是非法,直接干死!
  
  “那……商税呢?”
  
  陈元康想起这一茬来,南朝的商税跟北朝不同,历来都是大头。
  
  “在户部下面多设有司,专款专收,互不干扰,钱不过地方州郡衙门的手,此乃万税万税万万税之法。”
  
  刘益守嘿嘿笑道。
  
  (本章完)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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